- 軟件大?。?span>62KB
- 軟件語言:中文
- 軟件類型:國產(chǎn)軟件
- 軟件類別:免費軟件 / 電子圖書
- 更新時間:2020-11-12 10:36
- 運行環(huán)境:WinAll, Win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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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用人單位需要通過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形式進行雇傭關系,此版為勞務合同范本,使用者請注意了解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之間的差異性,當事雙方需在了解規(guī)范的前提下,選擇簽署勞務合同,合法的勞務合同將受到法律的尊重!
勞務合同范本是勞務合同的文件模板,勞務合同則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xié)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xié)議。一般是獨立經(jīng)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chǎn)生。用人單位通過或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guī)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外,在合同內(nèi)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xié)商確定。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一般不作為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同時,雙方完全遵循市場規(guī)則,地位平等。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jù)《合同法》的公平原則進行。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勞務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務,它是一種行為。勞務合同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只不過每一具體的勞務合同的標的對勞務行為的側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側重于勞務行為本身即勞務行為的過程,如運輸合同;或側重于勞務行為的結果即提供勞務所完成的勞動成果,如承攬合同。
3、內(nèi)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強制性規(guī)定以外,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nèi)容及相應的條款,就勞務的提供與使用、受益雙方意定,內(nèi)容既可以屬于生產(chǎn)、工作中某項專業(yè)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屬于家庭生活。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jù)《合同法》的自愿原則進行。
4、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勞務合同中,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故為勞務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大部分勞務合同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別規(guī)定者外。
廣義的勞務合同是指一切與提供活勞動服務(即勞務)有關的協(xié)議。它屬于民法調整的范疇,該合同標的是勞務。有學者將勞務合同定義為:“勞務合同是指法人之間、公民之間、法人與公民之間關于提供勞動服務而訂立的協(xié)議?!惫P者認為,勞務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就一方提供活勞動給另一方服務過程中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協(xié)議”。狹義的勞務合同僅指雇傭合同,即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在確定或不確定期間內(nèi),一方向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合同。廣義的勞務合同涵蓋的內(nèi)容很多,只要是標的為勞務的合同,均可納入該類合同。按照一方提供給另一方勞務(活勞動服務)側重的不同,可以把廣義的勞務合同劃分為兩類:一類是合同的標的是勞務,但側重于勞務行為本身的合同。有學者將該類勞務合同內(nèi)容概括為以下諸多方面:委托、行紀、居間、保管、倉儲、運送(輸)、旅游、演出、雇傭、銀行轉帳結算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另一類是合同的標的是勞務,但側重于勞務行為結果的合同,即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該類合同的內(nèi)容主要是承攬合同,以及承攬合同的特殊形式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廣義的勞務合同主要遵循傳統(tǒng)的民法原理,受民法的調整,且大部分合同都已成為有名合同,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在合同中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如行紀、居間、保管、運輸、承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
狹義的勞務合同僅指一般的雇傭合同,在大多數(shù)國家它仍由民法來調整;對于雇傭合同中的另一種特例——勞動合同,由于它“以個人思想為背景的法律結構,在近代社會越來越不適應規(guī)范勞務契約之現(xiàn)實”,尤其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來,遂進入具有社會進程的勞動契約時代,“合同的自由協(xié)商性受到限制,更多的體現(xiàn)了政府干預,其只在消除現(xiàn)實社會中難以實現(xiàn)的非實質性的平等,使經(jīng)濟力量薄弱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受雇者或勞動者)得到較多的保護,使合同的平等性能夠得到真正的實現(xiàn)”?!耙虼四水a(chǎn)生具有社會意義之勞動契約法”。這樣,發(fā)展到今天的勞動合同已不再由民法來調整,而是由勞動法來調整。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xié)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雇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qū)別:
(1)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
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財產(chǎn)關系即經(jīng)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guī)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nèi)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chǎn)關系,即經(jīng)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3)主體的待遇不同。
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報酬的性質不同。
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chǎn)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xiàn)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情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xù)、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shù)氖袌鲈瓌t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lián)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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